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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武侯祠简讯2025.58期: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刘兵诉我馆服务合同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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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刘兵诉我馆服务合同纠纷”案胜诉

 

近日,我馆涉及的旅游纠纷案件——“刘兵诉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服务合同纠纷”,已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5928日作出生效判决,正式下达(2025)川0107民初173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刘兵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刘兵承担。这意味着我馆在本案一审中取得全面胜利,有力打击了原告刘兵及其团队在馆内违规揽客的不当行为和恶意诉讼,震慑了在博物馆及周边违法拉客人员,维护了我馆良好声誉与形象。

85日,我馆收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刘兵因在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内多次揽客、影响游客正常参观、干扰我馆正常秩序被我馆安保服务人员文明劝离,刘兵对此不服,以我馆违约为由,将我馆起诉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其年票费用100元人民币,承担其诉状打印费实际损失50元人民币,向其道歉或登报道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为充分做好出庭自诉,在馆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由法律事务部牵头,安全保卫部、票务部、办公室及宣传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搜集原告购买、使用年票与入馆情况;确定原告揽客的监控视频;积极寻找目睹原告揽客的证人并协调证人出庭作证;搜集我馆线下公示的《票务细则》《购票须知》等证据材料。为推动博物馆法治建设,锻炼内部法律队伍,委托我馆法律事务部工作人员罗潇、李雪薇出庭应诉。按照诉讼程序,法律事务部完成《民事答辩状》《证据目录》《证人询问提纲》等诉讼文书的编写。

    2025826日下午,本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在法庭主持下,罗潇、李雪薇围绕原告存在揽客行为要点进行举证、质证,对原告揽客的时间、地点以及违反的相关制度等进行详细举证说明,并在庭审辩论中对原告提出的质疑进行回应,同时就原告揽客行为的危害进行释明。924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认为原告刘兵在使用年票进入我馆后,多次在我馆内向游客提供商业服务,已违反约定,应承担相应责任。我馆依据约定取消刘兵所购门票年票使用权限且年票费100元不予退还,并无不当。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刘兵的诉讼请求,并由刘兵负担本案件受理费。

本案的胜诉,维护了我馆的合法权益,为治理旅游市场乱象,打击违规拉客揽客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馆将继续增强职工法律意识,规范业务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成都武侯祠博物馆
智能票务线上预约系统试运行调试的通告

尊敬的观众朋友:

我馆拟于2021年9月17日22:00—24:00对试运行的“成都武侯祠智能票务线上预约系统”进行调试,在此期间无法购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成都武侯祠博物馆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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